[会员中心]  [发布文章][发布软件]  [中文繁體]
 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选项]
   推 荐 文 章        More...
《颜氏家训》前言
  前言   颜氏家训──人..
《百战奇法》序言 目录
  序言   《百战奇法》是..
《孝经》评价
  评价   《孝经》堪称一..
《孝经》导读
  导读   《孝经》是一部..
《弟子规》详解
  《弟子规》原名《训蒙文》,..
《孙子兵法》前言
  前言   《孙子兵法》是..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虎钤经》卷七
旗帜第六十九 旗帜者,军中之标..
《素女经》简介
  简介   《素女经》中国..
《素问》逆调论篇第三十四
  逆调论篇第三十四   黄..
《三十六计》第四套 混战计..
  小敌困之①。剥,不利有攸往..
《房内记》断鬼交第廿五
  断鬼交第廿五   《玉房..
《房内记》十动第九
  十动第九   素女曰:“..
 文 章 信 息
《洗冤集录》卷之四 二十四 杀伤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国学典籍 / 洗冤集录〗〖阅读选项
  卷之四

  二十四、杀伤

  【原文】

  凡被人杀伤死者,其尸口、眼开,头髻宽或乱,两手微握,所被伤处要害分数较大,皮肉多卷凸,若透膜,肠脏必出。

  其被伤人见行凶人用刃物来伤之时,必须争竞,用手来遮截,手上必有伤损。或有来护者,亦必背上有伤着处。若行凶人于虚怯要害处一刃直致命者,死人手上无伤,其疮必重。若行凶人用刃物斫着脑上、顶门、脑角后、发际,必须斫断头发,如用刃剪者。若头顶骨折,即是尖物刺着,须用手捏着其骨损与不损。

  若尖刃斧痕;上阔长,内必狭。大刀痕浅必狭,深必阔。刀伤处其痕两头尖小,无起手收手轻重。枪刺痕浅则狭,深必透。簳,其痕带圆。或只用竹枪,尖竹担斡着要害处,疮口多不齐整,其痕方、圆不等。

  凡验被快利物伤死者,须看元着衣衫有无破伤处,隐对痕、血点可验。○又如刀剔伤肠肚出者,其被伤处须有刀刃撩划三两痕。且一刀所伤。如何却有三两痕?盖凡人肠脏盘在左右胁下,是以撩划着三两痕。

  凡检刀、枪刃斫剔,须开说尸在甚处向当?着甚衣服,上有无皿迹,伤处长、阔、深分寸?透肉不透肉?或肠肚出、膋膜出作致命处?仍检刃伤衣服穿孔。如被竹枪、尖物剔伤致命,便说尖硬物剔伤致死。

  凡验杀伤,先看是与不是刀刃等物,及生前死后痕伤。如生前被刃伤,其痕肉阔、花文交出;若肉痕齐截,只是死后假作刃伤痕。

  如生前刃伤即有血汁,及所伤痕疮口、皮肉、血多花,鲜色,所损透膜即死。若死后用刀刃割伤处,肉色即干白,更无血花也。盖人死后血脉不行,是以肉色白也。

  此条仍责取行人定验,是与不是生前、死后伤痕。

  活人被刃杀伤死者,其被刃处皮肉紧缩,有血荫四畔。若被支解者,筋骨皮肉稠粘,受刃处皮肉骨露。

  死人被割截尸首,皮肉如旧,血不灌荫,被割处皮不紧缩,刃尽处无血流,其色白,纵痕下有血,洗检挤捺,肉内无清血出,即非生前被刃。

  更有截下头者,活时斩下,筋缩入。死后截下,项长,并不伸缩。

  凡检验被杀身死尸首,如是尖刃物,方说被刺要害。若是齐头刃物即不说“刺”字。如被伤着肚上、两肋下或脐下,说长阔分寸后,便说斜深透内脂膜,肚肠出,有血污,验是要害被伤割处致命身死。若是伤着心前肋上,只说斜深透内,有血污,验是要害致命身死。如伤着喉下,说深至项,锁骨损,兼周回所割得有方圆不齐去处,食系、气系并断,有血污,致命身死,可说要害处。如伤着头面上或太阳穴、脑角后、发际内,如行凶人刃物大,方说骨损。若脑浆出时有血污,亦定作要害处致命身死。如斫或刺着沿身,不拘那里,若经隔数日后身死,便说将养不较致命身死。

  凡验被杀伤人,未到验所,先问元申人曾与不曾收捉得行凶人?是何色目人?使是何刃物?曾与不曾收得刃物?如收得,取索看大小,着纸画样。如不曾收得,则问刃物在甚处?亦令元申人画刃物样,画讫,令元申人于样下书押字。更问元申人,其行凶人与被伤人是与不是亲戚?有无冤仇?


【本文分页】[1][2]
文章作者:宋·宋慈  更新日期:2011-01-02
〖文章浏览:〗〖打印文章〗〖发送文章
·《洗冤集录》卷之四 二十三 自刑2011-01-02
·《洗冤集录》卷之四 二十八 服毒2011-01-02
·《洗冤集录》卷之四 二十九 病死2011-01-02
·《洗冤集录》卷之五 五十二 救死方2011-01-02
·宋慈《洗冤集录》2007-05-14
·《洗冤集录》卷之二 十五 无凭检验2011-01-02
·《洗冤集录》卷之二 十六 白僵死瘁死2011-01-02
·《洗冤集录》卷之三 十七 验骨2011-01-02
·《洗冤集录》卷之三 十八 论沿身骨脉及要害去处2011-01-02
·《洗冤集录》卷之三 十九 自缢2011-01-02
阅读说明
·本站大部分文章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告知,本站即做删除处理。
·本站法律法规类文章转载自[中国政府网(www.org.cn)],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修订,请浏览[中国政府网]网站。
·本站转载的文章,不为其有效性,实效性,安全性,可用性等做保证。
·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
  当百网
  本站使用【啊估文章软件站】网站系统    网站管理员留言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