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发布文章][发布软件]  [中文繁體]
 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选项]
    书 籍 列 表
《洗冤集录》[54]
《传习录》[18]
《难经》[0]
《虎钤经》[21]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0]
《素女方》[0]
《彭祖经》[0]
《竹书纪年》[13]
《伍子胥兵法》[0]
《破窑赋》[1]
更多...
   推 荐 文 章        More...
  没有数据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洗冤集录》卷之五 五十三..
  卷之五   五十三、验状..
《洗冤集录》卷之五 五十二..
  卷之五   五十二、救死..
《洗冤集录》卷之五 五十一..
  卷之五   五十一、辟秽..
《洗冤集录》卷之五 五十 ..
  卷之五   五十、验邻县..
《洗冤集录》卷之五 四十九..
  卷之五   四十九、发冢 ..
《洗冤集录》卷之五 四十八..
  卷之五   四十八、死后..
 文 章 列 表 文章作者 阅读统计 更新日期
《洗冤集录》卷之五 四十一 虎咬死 宋·宋慈 234 2011-01-02
  卷之五   四十一、虎咬死   【原文】   凡被虎咬死者,尸肉色黄,口、眼多开,两手拳握,发髻散乱,粪出,伤处多不齐整,有舌舐齿咬痕迹。   虎咬人多咬头项上,身上有爪痕掰损痕,伤处成窟或见骨,心头、胸前、臂、腿上有伤处,地上有虎迹。勒画匠画出虎迹,并勒村甲及伤人处邻人供责为..
《洗冤集录》卷之五 四十 雷震死 宋·宋慈 217 2011-01-02
  卷之五   四十、雷震死   【原文】   凡被雷震死者,其尸肉色焦黄,浑身软黑,两手拳散、口开、眼(兑皮),耳后、发际焦黄,头髻披散,烧着处皮肉紧硬而挛缩,身上衣服被天火烧烂。或不火烧。伤损痕迹多在脑上及脑后,脑缝多开,鬓发如焰火烧着。从上至下,时有手掌大片浮皮,紫赤,肉不损,胸..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九 车轮拶死 宋·宋慈 214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九、车轮拶死   【原文】   凡被车轮拶死者,其尸肉色微黄,口、眼开,两手微握,头髻紧。   凡车轮头拶着处,多在心头、胸前并两胁肋要害处便死。不是要害不致死。   【白话文】   凡被车轮碾压死的,其肉色微黄,口眼开,两手微握,头髻紧。   凡车轮..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八 牛马踏死 宋·宋慈 187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八、牛马踏死   【原文】   凡被马踏死者,尸色微黄,两手散,头发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处便死,骨折、肠脏出。若只筑倒或踏不着要害处,即有皮破、瘾赤黑痕,不致死。○驴足痕小。   牛角触着,若皮不破,伤亦赤肿。触着处多在心头、胸前,或在小腹..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七 硬物瘾痁死 宋·宋慈 205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七、硬物瘾痁死   【原文】   凡被外物瘾痁死者,肋后有瘾痁着紫赤肿,方圆三寸四寸以来,皮不破,用手揣捏得筋骨伤损,此最为虚怯要害致命去处。   【白话文】   凡被外物瘾坫?瓦死的,肋后有瘾坫?瓦着的紫赤肿块,方圆约三寸四寸开外,皮不破,用手揣捏得到肋骨..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六 外物压塞口鼻死 宋·宋慈 208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六、外物压塞口鼻死   【原文】   凡被人以衣服或湿纸搭口、鼻死,则腹干胀。   若被人以外物压塞口鼻,出气不得后命绝死者,眼开睛突,口、鼻内流出清血水,满面血荫赤黑色,粪门突出及便溺污坏衣服。   【白话文】   凡被塌压死的,两眼脱出,舌也出,两手..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五 塌压死 宋·宋慈 229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五、塌压死   【原文】   凡被塌压死者,两腿出、舌亦出,两手微握,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伤处有血荫、赤肿,皮破处四畔赤肿。或骨并筋皮断折。须压着要害致命,如不压着要害不致死。死后压即无此状。   凡检舍屋及墙倒石头脱落压着身死人,其尸沿身..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四 跌死 宋·宋慈 173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四、跌死   【原文】   凡从树及屋临高跌死者,看枝柯挂掰所在并屋高低、失脚处踪迹,或土痕高下及要害处,须有抵隐或物擦磕痕瘢。若内损致命痕者,口、眼、耳、鼻内定有血出。若伤重分明,更当子细验之,仍量扑落处高低丈尺。   【白话文】   凡从树上和屋上..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三 受杖死 宋·宋慈 277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三、受杖死   【原文】   定所受杖处疮痕阔狭,看阴囊及妇人阴门,并两胁肋、腰、小腹等处有无血荫痕。   小杖痕,左边横长三寸,阔二寸五分。右边横长三寸五分,阔三寸。各深三分。   大杖痕,左右各方圆三寸至三寸五分,各深三分,各有脓水。兼疮周回亦有脓水淹..
《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二 验罪囚 宋·宋慈 208 2011-01-02
  卷之五   三十二、验罪囚   【原文】   凡验诸处狱内非理致死囚人,须当径申提刑司,即时入发 铺。   【白话文】   凡检验各处监狱里非命致死的囚犯,须得直接申报提刑司,实时把申报文件交付发递铺递送。
《洗冤集录》卷之四 三十一 扎口词 宋·宋慈 210 2011-01-02
  卷之四   三十一、扎口词   【原文】   凡抄扎口词,恐非正身,或以它人伪作病状代其饰说,一时不可辨认。合于所判状内云:“日后或死亡,申官从条检验。”庶使豪强之家,预知所警。   【白话文】   凡记录口词,恐怕不是本人,有的是以他人伪作病状,代其饰说,一时不能辨认清楚..
《洗冤集录》卷之四 三十 针灸死 宋·宋慈 217 2011-01-02
  卷之四   三十、针灸死   【原文】   须勾医人,验针灸处是与不是穴道。虽无意致杀,亦须说显是针灸杀,亦可科医“不应为”罪。   【白话文】   必须拘提医生检验针灸处是不是穴道,虽然是无意致杀,也要说显然是针灸杀,也可以科处医生以「不应为罪」。
12345
当前文章类别/分类:洗冤集录共有54篇文章,12篇文章/页,页次:2/5转到:
  当百网
  本站使用【啊估文章软件站】网站系统    网站管理员留言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