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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维护工伤民工的权益?
新华社成都12月31日电(记者 江毅)目前我国仅跨地区流动的农民工有1亿人,农民工打工收入已占我国农民现金收入的三成以上。在许多地方大力宣传“打工经济”的时候,那些因受到种种伤害而黯然返乡的打工者却还没引起更多的关注。

  中国社科院 社会学所副研究员、中国妇女研究会常务副理事谭深认为,民工受伤返乡后就离开了人们关注的视野,成为“沉默的群体”。实际上,民工因工伤返乡后,成为农村特殊的困难群体,其权益没有得到保护。

  四川省总工会的调查分析表明,农民工维权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组织保护。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最新调查,我国农民工就业靠亲友介绍或自找门路的占93%,有组织或通过劳务市场介绍务工的仅占7%。四川省2003年底有工会会员636万人,但农民工会员仅有60多万。不少民工在维权无望的时候不得不求助一些体制外的非组织机构,如“老乡会”或各种“帮会”,带来许多问题,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

  有识之士认为,要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将农民工吸收进各级工会,通过工会组织实现农民工维权的组织化。可以针对农民工的特点,采取社区工会、小型工会、流动工会等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方式,吸引农民工入会,并设立各级“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农民工维权站”,设立农民工维权基金,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提高成功率。

  同时,政府部门之间也要加强合作,形成工会组织、用工单位、政府部门三方协调解决劳资纠纷的机制,并以工会组织为纽带,加强和扩大省际、城际间的相互协作,努力构建农民工维权的双向机制。




文章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