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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无权擅离岗位
  在医院没有批准的情况下,重庆某医院医师娄继英前往四川灾区做志愿者,回来后被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娄继英不接受这一结果,近日提起劳动仲裁。(见本报昨日A32版)

  医生是个特殊职业,牵涉患者的生命安全,擅自离岗就意味着对其生命权的不尊重。再看报道:“娄继英在还有二十几名病人住院、第二天还有两个手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献爱心何必舍近求远,撇下等着做手术的病人去灾区?

  救灾需要爱心,但更需统筹安排,医生尤其应服从安排,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发生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部门调遣的,可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显然,娄继英的行为理应得到相应处罚。

  在此情况下,院方严肃纪律无可指摘,绝非某些人说的“冷血”云云。



文章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