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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八章 附则
〖文章分类: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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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第五十六条 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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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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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国政府网
打印时间:2025-05-23 17: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