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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五刑章第十一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大意】本章言不孝之罪。墨、宫、劓、剕、大辟五刑有三千条款,罪莫大于不孝。因为否定孝道与要胁君上,否定圣人都是大乱之道,所以罪大恶极。



文章作者: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