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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丧亲章第十八 |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慼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大意】本章言亲人亡逝后,孝子应行的丧礼。首先,孝子要尽哀慼之情,要遵守三日而食,丧不过三年的礼法。这些礼法既能表达丧亲之哀,也体现了不以死伤生,丧而有终的精神。文中接着讲述了孝子应做的事情:入敛、供祭、哭送、卜墓、落葬、入宗庙和春秋祭祀。做好这一切事情,就尽到了生者的责任。最后文中总结道:对于亲人,活着时要爱敬,亡逝后要哀戚,人的立身之道、死生之理尽在于此。 文章作者:孔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