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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卷之五 三十二 验罪囚
  卷之五

  三十二、验罪囚

  【原文】

  凡验诸处狱内非理致死囚人,须当径申提刑司,即时入发 铺。

  【白话文】

  凡检验各处监狱里非命致死的囚犯,须得直接申报提刑司,实时把申报文件交付发递铺递送。



文章作者:宋·宋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