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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卷之五 四十四 醉饱后筑踏内损死
  卷之五

  四十四、醉饱后筑踏内损死

  【原文】

  凡人吃酒食至饱,被筑踏内损亦可致死。其状甚难明。其尸外别无他故,唯口、鼻、粪门有饮食并粪带血流出,遇此形状,须子细体究曾与人交争,因而筑踏?见人照证分明,方可定死状。

  【白话文】

  凡人吃酒饭至饱,被顶撞践踏,造成内部损伤的,也可致死。它的形状很难定,尸体外表别无其它情况,只是口鼻有饮食,肛门有粪便,带血流出。遇有这种形状,必须仔细观察查究死者生前曾否与人争斗,因而冲撞践踏。要见证人对证分明,才可以填定验尸状。



文章作者:宋·宋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