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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卷之五 四十六 遗路死
〖文章分类:
国学典籍
/
洗冤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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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
四十六、遗路死
【原文】
或是被打死者扛在路傍,耆正只申官作遗路死尸,须是子细。如有痕迹,合申官多方体访。
【白话文】
或是被打死的,扛在路旁,耆正只报官当作遗路死尸,需要仔细检验。如有痕迹,应当报官,多方面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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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宋·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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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网络
打印时间:2025-05-23 23: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