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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兄弟篇 一三 事兄如父亲情更浓
  兄弟篇

  一三、事兄如父亲情更浓

  【原文】

  人之事兄,不可[1]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国刘琎,尝与兄连栋隔壁,呼之数声不应,良久方答;怪问之,乃曰:“向来[2]未着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注释】

  [1].可:肯。
  [2].向来:刚才。

  【译文】

  有人不肯以对待父亲的态度敬事兄长,又何必埋怨兄长对自己不如自家孩子恩爱呢?以此反观就可看出自己缺乏自知之明。沛国的刘琎与哥哥刘琎住房只隔一层墙壁,一次,刘琎呼叫刘…,连叫几声都没有答音,过了好一会才听见刘..答应。刘琎感到奇怪,问他原因,他说:“因为刚才还没有穿戴好衣帽。”以这样的态度敬事兄长,可以不必担心哥哥对弟弟不如对自家的孩子了。

  【评语】

  敬人者恒敬之。对侍兄长应恭敬有礼。其实,又何止于兄长?对待他人不也理应如何吗?在任何场合,傲慢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



文章作者:颜之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