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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治家篇 二九 婚姻嫁娶莫贪荣利
  治家篇

  二九、婚姻嫁娶莫贪荣利

  【原文】

  婚姻素对[1],靖侯[2]成规。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3],责多还少,市井[4]无异。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

  【注释】

  [1].素对:清寒的配偶。素,寒素。
  [2].靖侯:即颜之推九世祖颜含。
  [3].锱铢:均为古代很小的计量单位。比喻微小的事物。
  [4].市井:古代做买卖之处,也用以指商人。

  【译文】

  男女婚配要选择清寒人家,这是先祖靖侯立下的规矩。近来嫁女儿娶媳妇,竟然有卖女儿捞钱财,用财礼买媳妇的。为子女选配偶时,比量算计对方父辈祖辈的权势地位,斤斤计较对方财礼的多寡;女方要求得多,男方应允得少,与商人无异。结果,招的女婿猥琐鄙贱,娶来媳妇凶悍擅权。他们贪荣求利,反而招来羞耻,对此能够不慎重吗!

  【评语】

  男女婚姻理应以平等与感情为基础,金钱地位的介入,无疑是对人们之间这种美好感情的无耻亵读。金钱可以换来美貌,但决换不来美满。



文章作者:颜之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