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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风操篇 三六 入乡随俗称谓得体
  风操篇

  三六、入乡随俗称谓得体

  【原文】

  昔侯霸之子孙,称其祖父曰家公;陈思王[1]称其父为家父,母为家母;潘尼称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风俗,言其祖及二亲,无云家者;田里猥人[2],方有此言耳。凡与人言,言己世父[3],以次第称之,不云家者,以尊于父[4],不敢家也。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则以夫氏称之;在室[6],则以次第称之。言礼成他族[7],不得云家也。子孙不得称家者,轻略之也。蔡邕书集,呼其姑为家姑家姊:班固书集,亦云家孙:今并不行也。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则加贤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书,称彼之母与自称己母同,不云尊字,今所非也。

  【注释】

  [1].陈思王:指曹植。
  [2].田里:农村里。猥人:鄙俗之人。
  [3].世父:伯父。
  [4].尊于父:伯父较父亲年长,故云。
  [5].女子子:女儿。
  [6].在室:女子未出嫁。
  [7].礼成他族:女子出嫁到婆家。

  【译文】

  从前侯霸的子孙称其祖的父亲叫家公;曹植称他的父亲叫家父,母亲叫家母:潘尼称他的祖父叫家祖。古代的人就是这么称呼的,在今天的人看来就是笑柄了。现在南北各地风俗,提到祖父母及双亲,没有冠之以“家”的;只有山村野夫,才会这样称呼。凡是与别人谈话,提到自己的伯父,就按父辈排行次序称呼。不冠以“家”字的原因,是因为伯父尊于父亲,放不敢称“家”。凡是说到自己的姑表姊妹,已经出嫁的,就以她丈夫的姓氏称呼她;还未出嫁的,就按兄弟妹妹的排行次序称呼她。因为女子嫁给婆家,不能称“家”。对于子孙不可称“家”的原因,是为了表示对他们的轻视。蔡邕的书集中,称他的姑、姊为家姑、家姊;班固的书集中,也说到家孙;现在都不这样称呼了。凡与人言谈,提到对方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及长姑,都在称呼前面加“尊”字,从叔父母以下,则在称呼前面加“贤”字,这是为了表示尊卑差别。王羲之的信,称呼别人的母亲和称呼自己的母亲时都一样,前面不加尊字,今人认为不该如此。

  【评语】

  中国自古是礼仪之邦,入乡随俗,文明礼貌,称谓得体是其优良传统。自尊自大,粗野唐突,历来被社会所唾弃。在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增多,尊重他人,谈吐文雅,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既是现代文明的具体体现,也是对一个现代公民的起码要求。



文章作者:颜之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