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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文章篇 九三 文应典正不从流俗
  文章篇

  九三、文应典正不从流俗

  【原文】

  吾家世文章,甚为典正,不从流俗;梁孝元在蕃邸[1]时,撰《西府新文》,讫无一篇见录者,亦以不偶于世,无郑、卫之音[2]故也。有诗赋铭诔书表启疏二十卷,吾兄弟始在草土[3],并未得编次,便遭火荡尽,竟不传于世。衔酷茹恨,彻于心髓!操行见于《梁史·文士传》及孝元《怀旧志》。

  【注释】

  [1].蕃邸,指梁元帝被封为湘东五时在镇江的住所。
  [2].郑、卫之音: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卫国的俗乐,与雅乐不同。《论语卫灵公》有“郑声淫”之说。后因以郑、卫之音通指淫荡的乐歌或文学作品。
  [3].草土:居丧。古时居父母之丧者睡草席枕土块,故曰草土。

  【译文】

  我先父的文章,十分典雅纯正,不盲从流俗。梁孝元帝为湘东王时,编成《西府新文》,先父的文章竟没有一篇被收录的,这是因为他的文章不合世俗的口味,没有靡丽的辞句。他留下了诗、赋、铭、诔、书、表、启、疏等各类文章共二十卷,我们兄弟当时正在守丧,这些文章都没有来得及编排整理,就遇到火灾被烧光了,最终未能传世。我怀此惨痛遗恨,真是痛彻心肺骨髓!先父的操行见于《梁史·文士传》以及孝元帝的《怀旧志》。

  【评语】

  人,应有纯正的人品;文,应有纯朴的文风。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做到不趋时,不媚俗。为一时私利而放弃风格,出卖人品,实在是文人的悲哀。



文章作者:颜之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