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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省事篇 一一三 就养有方思不出位 |
省事篇 一一三、就养有方思不出位 【原文】 谏诤之徒,以正人君之失尔,必在得言[1]之地,当尽匡赞之规,不容苟免偷安,垂头塞耳;至于就养[2]有方,思不出位[3],干非其任,斯则罪人。故《表记》[4]云:“事君远而谏,则谄也;近而不谏,则尸利[5]也”《论语》曰:“未信而谏,人以为谤己也”。 【注释】 [1].得言:犹当言。 [2].就养:这里指侍奉国君。 [3].思不出位;此句意思是说思考问题不超出自己的职务范围。 [4].表记《礼记》篇名。 [5].尸利:如尸之只受享祭而无所事事,比喻受禄而不尽职责。 【译文】 从不谏净的人,在于纠正国君的过失的,一定要处在能够讲话的位置,尽其在匡正辅佐之责,不容许苟且偷安,装聋作哑。至于侍奉国君,应各司其职,考虑问题不要超出自己的职务范围,如果超越自己的职位去冒犯国君,那就会成为朝廷的罪人。所以《礼记、表记》上说,“侍奉国君,关系疏远却去进谏,那就形同谄媚了;关系密切却不去进谏,那就是无功受禄。”《论语、子张》上说;“没有取得国君的信任就去进谏,国君就会以为你在诽谤他。” 【评语】 为人处事,既竭力而为,又思不出位,可说是入世的行为准则,苟且偷安,则不尺其职,无功受禄,则问心有愧,越权行事,则会触犯他人,自招其祸。当为之事,尽力而为;难为之事,免为其难,实为明智之举。 文章作者:颜之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