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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音辞篇 一四七 一字之差啼笑皆非 |
音辞篇 一四七、一字之差啼笑皆非 【原文】 《诗》云:“黄鸟于飞,集于灌木。”《传》云:“灌木,丛木也。”此乃《尔雅》末文,故李巡注曰:“木丛生曰灌。”《尔雅》未章又云:“木族生为灌”族亦丛聚也。所以江南《诗》古本皆为丛聚之丛,而古丛字似冣[1]字,近世儒生,因改为冣[1],解云:“木之冣高长者[2]。”案:众家《尔雅》及解《诗》无言此者,唯周续之《毛诗注》[3],音为徂会反,刘昌宗《诗注》[4],音为在公反,又祖会反:皆为穿凿,失《尔雅》训也。 【注释】 [1].古丛字作“冣”,或作“樷”,并似”冣”字,因此致误。冣:同“最”。 [2].此句说:“近世儒生”按“冣”(最)字义解释诗句,把“灌木”的含义说成“树木中最高大的。” [3].周续之:南朝宋人。 [4].刘昌宗:晋人。 【译文】 《诗经》说:“黄鸟于飞,集于灌木。”《毛诗传》解释说:“灌木,就是丛木。”这是《尔雅》上面的解释文字,所以李巡的注释就是:“树木丛生叫灌。”《尔雅》的未章又说:“树木族生就是灌。”“族”也是丛聚的意思。所以江南地区《诗经》古本中“灌”字都写作丛聚的“丛”字,而古丛字像“冣”字,近代的学者就将它改成了“冣”字,并解释说:“就是树木中最高大的。”按:各家研究《尔雅》和解释《诗经》的都没有这样说过,只有周续之的《毛诗注》,对这个字的注音是徂会反,刘昌宗《诗注》对这个字的注音是在公反,又注为祖会反,都是牵强附会的,违背了《尔雅》的解释。 【评语】 一字之差,灌木成为大树,岂不令人啼笑皆非?真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由此可知“用字行文,谨慎为止。 文章作者:颜之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