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页〗〖打印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七章 附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开展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处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统计、档案工作中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军事数据安全保护的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文章作者: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