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
第三章实施措施 第二十四条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法自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
第四章支持保障 第三十三条国..
 文 章 信 息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 婚姻登记条例〗〖阅读选项
  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更新日期:2010-12-21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上下篇章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章 罚则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则2010-12-21
相关文章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章 罚则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目录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则2010-12-21
〖文章阅读说明〗
·本站大部分文章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告知,本站即做删除处理。
·本站法律法规类文章转载自[中国政府网(www.org.cn)],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修订,请浏览[中国政府网]网站。
·本站转载的文章,不为其有效性,实效性,安全性,可用性等做保证。
·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