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
第三章实施措施 第二十四条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法自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
第四章支持保障 第三十三条国..
 文 章 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章 附则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阅读选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和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依照本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文章作者:全国人大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更新日期:2010-12-27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上下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2010-12-27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三节 国务院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2006-09-15
〖文章阅读说明〗
·本站大部分文章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告知,本站即做删除处理。
·本站法律法规类文章转载自[中国政府网(www.org.cn)],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修订,请浏览[中国政府网]网站。
·本站转载的文章,不为其有效性,实效性,安全性,可用性等做保证。
·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