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颜氏家训》前言
  前言   颜氏家训──人..
《百战奇法》序言 目录
  序言   《百战奇法》是..
《孝经》评价
  评价   《孝经》堪称一..
《孝经》导读
  导读   《孝经》是一部..
《弟子规》详解
  《弟子规》原名《训蒙文》,..
《孙子兵法》前言
  前言   《孙子兵法》是..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素问》金匮真言论篇第四
  金匮真言论篇第四   黄..
《商君书》更法第一
  更法第一   孝公平画,..
《张子正蒙》乾稱篇第十七
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
《帝范》君体第一
帝者,天之一名。以形体谓之天,以..
《传习录》卷下 门人陈九..
明·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王..
《传习录》简介
《传习录》是哲学著作,由王..
 文 章 信 息
《颜氏家训》音辞篇 一五七 世俗有误林应为状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国学典籍 / 颜氏家训〗〖阅读选项
  音辞篇

  一五七、世俗有误林应为状

  【原文】

  《史记·始皇本纪》:“二十八年,丞相隗林、丞相王绾等,议于海上。”诸本皆作山林之“林”。开皇[1]二年五月,长安民掘得秦时铁称权[2],旁有铜涂[3]镌铭二所。其一所曰:“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候,黔首[4]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5]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凡四十字。其一所曰:“元年,制诏丞相斯[6]、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左,使毋疑。”凡五十八字,一字磨灭,见有五十七字,了了分明。其书兼为古隶[7]。余被[8]敕写读之,与内史令[9]李德林对,见此称权,今在官库;其“丞相状”字,乃为状貌之“状”,爿旁作犬;则知俗作“隗林、,非也,当为“隗状”耳。

  【注释】

  [1].开皇:隋文帝年号。开皇二年为公元582年。
  [2].权:称锤。
  [3].铜涂(dù度)镌铭:镀铜的镌刻铭文。涂:以金饰物,后写作“镀”。所:量词。相当于“处”。
  [4].黔首:百姓。
  [5].状、绾:即前《史记》文中丞相隗林,玉绾。“啉”在此铭文中作、状”。
  [6].法:规范,用如动词;则:准则,用如动词;壹:统一。歉疑:“歉”应作“嫌”。
  [7].斯:李斯。时为秦左丞相。去疾:即冯去疾,时为秦右丞相。古隶:指秦汉隶书。与三国后盛行的今隶(楷书)对称。兼;全部;整个。
  [8].被:受。敕:皇帝的诏书。
  [9].内史令:职官名。

  【译文】

  《史记·秦始皇本纪》说:“二十八年,丞相隗林、丞相王绾等,议于海上。”各种本子部写作山林的“林”字。隋文帝开皇二年五月,长安百姓掘得一个秦代的铁称锤,旁边有镀铜的镌刻铭文二处,其一处说:“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候,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共四十字。其另一处说:“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左,使毋疑。”共五十八字,有一个字磨灭,可见者五十七字,了了分明。它的字体全部是古隶。我受皇帝的命令摹写认读它,并与内史令李德林进行核对,见到这两个称锤,现在官库里面;那上面“丞相状”的“状”字,乃是状貌的“状”,爿旁加犬;由此知道世俗写作“隗林”,是不对的,应当写作“隗状”。

  【评语】

  历史文物对考证文字,了解历史原貌具有重要作用,是中华民族历史的见证,爱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破坏文物,罪不容赦。

文章作者:颜之推  更新日期:2011-01-05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上下篇章 ·《颜氏家训》音辞篇 一五六 亦为妒不得言媚2011-01-05
·《颜氏家训》音辞篇 一五八 禔字非提字书为证2011-01-05
·《颜氏家训》音辞篇 一五九 皇后避讳以省代禁2011-01-05
·《颜氏家训》音辞篇 一六○ 四姓小侯各有所见2011-01-05
相关文章 ·《颜氏家训》养生篇 一二三 养生有方调养有度2011-01-05
·《颜氏家训》养生篇 一二四 欲求长生先须虑祸2011-01-05
·《颜氏家训》养生篇 一二五 舍生取义君子无怨2011-01-05
·《颜氏家训》归心篇 一二六 儒释两教本为一体2011-01-05
·《颜氏家训》归心篇 一二七 遥大之物不可度量2011-01-05
·《颜氏家训》音辞篇 一六八 百里穷困以键当薪2011-01-05
〖文章阅读说明〗
·本站大部分文章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告知,本站即做删除处理。
·本站法律法规类文章转载自[中国政府网(www.org.cn)],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修订,请浏览[中国政府网]网站。
·本站转载的文章,不为其有效性,实效性,安全性,可用性等做保证。
·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