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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分类:国学典籍 / 采女经〗〖阅读选项〗 |  | 四、鬼交之病 
 采女曰:何以有鬼交之病?
 
 彭祖曰:由于阴阳不交,情欲深重,即鬼魅假像,与之交通。与之交通之道,其有胜于人,久处则迷惑,讳而隐之,不肯告人,自以为佳,故至死而莫之知也。
 
 若得此病,治之法:但令女与男交,而男勿泻精,昼夜勿息,困者不过七日必愈。若身材体疲劳,不能独御者,但深按勿动,亦善也。不治之,煞人不过数年也。
 
 欲验其事实,以春秋之际,入于深山大泽间,无所云为,但远望极思,唯含交会阴阳。三日三夜后,则身体翕然寒热,心烦目眩,男见女子,女见男子,但行交接之事,美胜于人。然必病人而难治,怨旷之气,为邪所凌。后世必当有此者,若处贵人苦不当交。与男交以治之者,当以石硫黄数两,烧以熏妇人下身体,并服鹿角末方寸匕,即愈矣。当见鬼涕泣而去。一方服鹿角方寸匕,日三,以差为度。
 
 |  | 文章作者:采女  更新日期:2011-01-09 |  |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