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编侵权责任 第六章医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编侵权责任 第五章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
第七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本..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
  第二章 域名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二章 法律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章 受教育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
 文 章 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阅读选项
  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五条 高等学校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十六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公民,学有所长,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也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四十七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高等学校的教师取得前款规定的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三)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四)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具体任职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第四十九条 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高等学校的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十条 国家保护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改善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
  高等学校应当对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者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 高等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文章作者:全国人大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更新日期:2010-12-27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上下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章 高等学校的学生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七章 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八章 附则2010-12-27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三节 国务院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2006-09-15
〖文章阅读说明〗
·本站大部分文章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告知,本站即做删除处理。
·本站法律法规类文章转载自[中国政府网(www.org.cn)],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修订,请浏览[中国政府网]网站。
·本站转载的文章,不为其有效性,实效性,安全性,可用性等做保证。
·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