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编侵权责任 第六章医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编侵权责任 第五章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
第七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本..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
  第二章 域名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二章 法律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章 受教育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
 文 章 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五章 粮食安全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阅读选项
  第五章 粮食安全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第三十二条 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设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改善粮食收贮及加工设施,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加工水平和经济效益。
  国家支持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

  第三十三条 在粮食的市场价格过低时,国务院可以决定对部分粮食品种实行保护价制度。保护价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的原则确定。
  农民按保护价制度出售粮食,国家委托的收购单位不得拒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国家委托的收购单位及时筹足粮食收购资金,任何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采取措施保障粮食供给。国务院应当制定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与粮食储备数量指标,并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耕地、粮食库存情况的核查。
  国家对粮食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调节制度,建设仓储运输体系。承担国家粮食储备任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

  第三十五条 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和保护农民利益。

  第三十六条 国家提倡珍惜和节约粮食,并采取措施改善人民的食物营养结构。

文章作者:全国人大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更新日期:2010-12-27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上下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2010-12-27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三节 国务院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2006-09-15
〖文章阅读说明〗
·本站大部分文章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留言告知,本站即做删除处理。
·本站法律法规类文章转载自[中国政府网(www.org.cn)],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修订,请浏览[中国政府网]网站。
·本站转载的文章,不为其有效性,实效性,安全性,可用性等做保证。
·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