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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阅读选项〗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  | 文章标签:道路交通安全法 |  | 文章作者:国务院  文章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更新日期:2023-10-24 |  |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