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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杨朱第七
  【原文】

  杨朱曰:“人肖天地之类[1],怀五常之性,有生之最灵者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卫,肌肤不足以自捍御,趋走不足以从利逃害[2],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资物以为养[3],任智而不恃力。故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然身非我有也,既生,不得不全之;物非我有也,既有,不得而去之[4]。身固生之主,物亦养之主。虽全生[5],不可有其身;虽不去物,不可有其物。有其物,有其身,是横私天下之身,横私天下之物。不横私天下之身,不横私天下之物者[6],其唯圣人乎!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其唯至人矣!此之谓至至者也。”

  【注释】

  [1].人肖天地之类——张湛注:“肖,似也。类同阴阳,性禀五行也。”五行,木火土金水。

  [2].趋走不足以从利逃害——趋走,《释名》:“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从利逃害,《集释》:“本作‘逃利害’,今从敦煌斯七七七六朝写本订正。”

  [3].以为养——《集释》:“各本‘养’下有‘性’字,今从敦煌斯七七七六朝写本残卷删。”

  [4].不得而去之——《集释》:“北宋本、汪本、秦刻卢解本、世德堂本留作‘不得不去之’。俞樾曰:当作‘不得而去之’。……俞说是也。《道藏》白文本、林希逸本、吉府本正作‘而’,今订正。”

  [5].虽全生——《集释》:“各本‘生’下有‘身’字,今从敦煌斯七七七六朝残卷删。”

  [6].不横私天下之身,不横私天下之物——《集释》:“各本无此十四字,今从敦煌残卷增。”

  【译文】

  杨朱说:“人与天地近似一类,怀有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本性,是生物中最有灵性的。但是人啊,指甲牙齿不能很好地守卫自己,肌肉皮肤不能很好地捍御自己,快步奔跑不能很好地得到利益与逃避祸害,没有羽毛来抵抗寒冷与暑热,一定要利用外物来养活自己,运用智慧而不依仗力量,所以智慧之所以可贵,以能保存自己为贵;力量之所以低贱,以能侵害外物为贱。然而身体不是我所有的,既然出生了,便不能不保全它;外物也不是我所有的,既然存在着,便不能抛弃它。身体固然是生命的主要因素,但外物也是保养身体的主要因素。虽然要保全生命,却不可以占有自己的身体;虽然不能抛弃外物,却不可以占有那些外物。占有那些外物,占有自己的身体,就是蛮横地把天下的身体属于己有,蛮横地把天下之物属于己有。不蛮横地把天下的身体属于己有,不蛮横地把天下之物属于己有的,大概只有圣人吧!把天下的身体归公共所有,把天下的外物归公共所有,大概只有至人吧!这就叫做最崇高最伟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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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