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类:国学典籍 / 传习录〗〖阅读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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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来教谓:“如必以学不资于外求,但当反观内省以为务,则正心诚意四字亦何不尽之有,何必于入门之际,便困以格物一段工夫也?”诚然诚然!若语其要,则“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诚意”?“诚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惟其工夫之详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为“精一”之学,此正不可不思者也。夫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 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夫谓学必资于外求,是以己性为有外也,是“义外”也,“用智”者也。谓反观内省为求之于内,是以己性为有内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无内外也。故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此可以知格物之学矣。“格物”者,《大学》之实下手处,彻首彻尾,自始学至圣人,只此工夫而已,非但入门之际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见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了,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而言则谓之物。故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正者,正此也;诚者,诚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学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认理为外,认物为外,而不知义外之说,孟子盖尝辟之。乃至袭陷其内而不觉,岂非亦有似是而难明者欤?不可以不察也。
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 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而况于执事之正直哉?审如是,世之稍明训诂,闻先哲之绪论者,皆知其非也。而况执事之高明哉?凡事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无毫厘之差,而千里之缪,实起于此,不可不辨。
【译文】
来信写道:“若认为学问根本不必到心外寻求,仅应该专心返身自省,那么,“正心诚意”四个字不是全部包容了吗?又何必在学问的着手处用格物这一功夫让人迷惑不解呢?” 正是,正是!若讲学问的主宰,“修身”二字已经足够,又为什么非要讲“正心”呢?“正心”二字已经足够,又为什么非要讲“诚意”呢?“诚意”二字已经足够,又为什么非要讲’致知、格物”呢?只是因为学问的工夫详尽周密。然而,简而言之也只有一件事,如此才是“精一”的学问,这里正是不得不深思的。理没有内外之分,性也没有内外之分,所以学也没有内外之分。讲习 讨论,未曾不是内;返身自省,未曾就摒弃了外。若以为学问一定要到心外寻求,那就是认为自己的性还有外在的部分,这正是“义外”,正是“用智”。若以为返身自省是在心内寻求,那就是认为自己的性还有内在的部分,这正是“有我”,正是“自私”。这两种见解都不明白性无内外之分。所以说:“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从此处可以知道格物的主张了。“格物”是《大学》切实的着手处,自首至尾,自初学至成圣人,唯这一个工夫而已,并非只在入门时有这一工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均是为了修身。格物,使人所用的功夫每天有能看见之处。因此,格物是格其心中的物,格其意中的物,格其知中的物。正心,就是正其物的心。诚意,就是诚其物的意。致知,就是致其物的知。这里怎么会有内外彼此的区别?理仅有一个。从理的凝聚上来说称为性,从凝聚的主宰处来说称为心,从主宰的发动上来说称为意,从发动的明觉上来说称为知,从明觉的感应上来说称为物。所以,从物上来说称为格,从知上来说称为致,从意上来说称为诚,从心上来说称为正。正,就是正的这个东西;诚,就是诚的这个东西;致,就是致的这个东西;格,就是格的这个东西,全是所谓的穷尽天理而尽性。天下,并没有性外之理,并没有性外之物。圣人的学说不光明,主要是因为世上的儒生主张理是外在的,主张物是外在的,但不知晓以义为外的观点,孟子曾反驳过,以致于重蹈覆辙而不自觉。此处岂不是也有好象是而难以说明的地方吗?这是需要明察的。
之所以您对我的格物观点心存疑虑,因为您认定它是内而非外;认定它只肯定返身自省而摒除了讲学探讨的功夫;认定它只一心注重简约的纲领本源,而忽视了详细的细节条目;认定它深陷于枯槁虚寂之中,而不能穷尽物理人事的变化。若真如此,哪里只是圣学的罪人、朱子的罪人呢?这是用异端邪说欺骗百姓,这是背道离经,人人都可以讨伐诛灭他。更何况您这样正直的人?若真如此,世上略懂一些训诂,知晓一点先哲言论的人,也都能明白它是错误的,更何况您这样贤明的人?我所讲的格物,把朱熹所谓的九条全囊括进去了。然而,我的格物有中心,其作用与朱熹的不同。这正是人们说的有毫厘之差。但在此处,差之毫厘即可产生失之千里的错误,所以不得不辨明。
〔评析〕
精于专一,是儒、道、释三家共同追求的境界。心一,就能虚旷;虚旷,就能接纳事物;精一,就能穷尽事理。虚旷、精一,就是“修身”、“正心”、“诚意”和“格物”。精一于事的人,能够认识事物;精一于道的人,能够全面认识事物。精一于事的人,劳思于“千算”;精一于道的人,只在“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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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传习录 王阳明 |
文章作者:明·王阳明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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