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中心
] [
发布文章
][
发布软件
] [
中文繁體
]
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电脑·手机·网络
学习
话题
娱乐
故事
文化·历史
国学典籍
法律法规
操作系统
网络
办公·文件
音频视频
图形图像
硬件·驱动程序
行业
教学学习
编程
游戏
安卓
苹果
鸿蒙
其他
ASP
.NET
JSP
PHP
HTML·CSS·JavaScript
本 站 搜 索
发 送 文 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章 附则
〖
评论()
〗〖
留言
〗〖
收藏
〗
收信地址
填写收信人的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
填写邮件主题
邮件内容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文章网址:
https://dangbai.cn/article.asp?ID=10001890
填写邮件内容
发信地址
填写发信人的电子邮箱
邮件签名
填写邮件签名
验证码
填写验证码,单击刷新验证码
程序执行中,请稍候...
〖文章发送协议〗
·欢迎使用本站在线文章发送系统。
·不得使用本站在线发送邮件系统发送垃圾邮件、广告邮件。
·如果收信人地址或其服务器出现错误,可能无法成功发送。
·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请联系[
网站管理员
]。
当百网
本站使用【啊估文章软件站】网站系统
〖
网站管理员留言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