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软件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条..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全文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第四章支持保障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九条交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章..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
 文 章 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章 附则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阅读选项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文章作者:全国人大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更新日期:2010-12-21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上下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2010-12-21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 司法保护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201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