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应用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
第三编合同 第三分编准合同 第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
第三编合同 第三分编准合同 第二十..
《农村公路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13号 ..
《住房租赁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1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颜色值: 使用规定 : 1、残疾人..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
第三编合同 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第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文 章 信 息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 婚姻登记条例〗〖阅读选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更新日期:2010-12-21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上下篇章 ·《婚姻登记条例》目录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2010-12-21
相关文章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章 罚则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目录2010-12-21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则201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