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料 电脑软件 手机应用 网站源码




    本 站 搜 索
   推 荐 文 章        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
    文 章 阅 读 排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法自2024年..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
第三编合同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七章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
  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
  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第八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条例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
 文 章 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七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评论()〗〖留言〗〖收藏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阅读选项
  第七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二十九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第三十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第三十一条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由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根据本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十三条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文章作者:全国人大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更新日期:2010-12-27
〖文章浏览:〗〖发送文章〗〖打印文章
上下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六章 选民登记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八章 选举程序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九章 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十章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2010-12-27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2006-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 司法保护2010-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201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