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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书纪年》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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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国学典籍 / 竹书纪年〗〖阅读选项
  [一0一](《纪年》):(梁惠王后元)十四年,薛子婴来朝。《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一0二](《纪年》):(梁惠王后元)十五年,齐威王薨。《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一0三]《竹书纪年》曰:燕人伐赵,围浊鹿。赵武灵王及代人救浊鹿,败燕师于勺梁。《水经·滱水注》

  案:《存真》列于惠成王后元十五年,云:‘元文不引何年,今姑附此。’《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订补》云:‘今本《纪年》此事在周显王十七年,当梁惠王十九年。按赵武灵王即位在梁惠王后十一年,此时为赵成侯二十三年,何得云“武灵王”?其误灼然。雷学淇《义证》四十据《赵世家》“武灵王二十六年,攘地北至燕、代”语,系于今王十九年,亦乏明证,疑难强定。’现姑从《存真》列此。

  [一0四]古书《纪年》篇,……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春秋经传集解后序》

  案:《史记·魏世家》集解等所引《纪年》,已见前,此不具引。

  [一0五]《汲郡竹书纪年》曰:郑侯使韩辰归晋阳及向。二月,城阳、向,更名阳为河雍,向为高平。《水经·济水注》

  徐广曰:《汲冢纪年》云:魏哀王四年,改宜[晋]阳曰河雍,改向曰高平。《史记·秦本纪》集解

  徐广曰:《纪年》云:魏哀王四年,改阳曰河雍,向曰高平。《史记·赵世家》集解

  《括地志》云:……《纪年》云:郑侯使辰归晋阳、向,更名高平。《史记·范睢列传》正义

  案:《史记·秦本纪》集解引作‘魏哀王二十四年’,《辑校》云:‘案《纪年》终于今王二十年,不得有二十四年,“二十”字衍。’日本高山寺旧藏天养钞本《秦本纪》正作‘四年’(见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五页五一),据删。《史记·赵世家》集解所引,宋景祐本、蜀大字集解本、绍兴本、耿秉本、明游明本、清殿本皆作‘魏襄王’(见《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三页四0),宋黄善夫本、晚清金陵书局本皆作‘魏哀王’。《辑校》作‘魏襄王’,盖据殿本。案徐广以今王为哀王,作‘魏哀王’者是。《订补》所引《路史·国名纪》甲,见本书附录。

  [一0六]《纪年》曰:今王四年,碧阳君之诸御产二龙。《开元占经》卷一一三

  案:干宝:《搜神记》卷六:‘周烈王六年,林碧阳君之御人产二龙。’当本《纪年》。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五0云:‘“碧阳”二字费解,《山海经·东山经》云:“孟子之山,其上有水出焉,名曰碧阳。”郝懿行疑碧阳君即斯水之神。’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四0云:‘碧阳,地名;君,僭号也。是时诸国封其臣皆称君,此碧阳君不知是魏臣否?《山海经》有碧阳山,荒远,疑非是。’

  [一0七]《纪年》又云:子之杀公子平。《史记·燕世家》索隐

  案:《存真》、《辑校》列于今王五年。《存真》云:‘《燕策》:“燕王哙既立三年,举国属子之。子之三年,燕国大乱,将军市被、太子平谋攻子之。储子谓齐宣王曰:因而仆之,破燕必矣。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因北地之众,以伐燕。燕王哙死,子之亡。二年,而燕人立太子平,是为昭王。”《齐策》:“韩、齐为与国,张仪以秦、魏伐韩,齐将救之。田臣思曰:不如听之。子哙与子之国,百姓弗戴,诸侯不与,秦伐韩,楚、赵必救之,是天以燕赐我也。王曰:善。因起兵攻燕,三十日而举燕国(‘三’当作‘五’)。”则伐燕之为齐宣,本自明白。自太史公作《史记》,于齐之世系夺去两代,遂使齐宣不与燕哙相当,自不得不以伐燕属之齐湣。生史迁后者,唯迁是从,于是《荀子》之文可以改,(《王霸篇》齐湣败燕,盖刘向所改。)《孟子》之书不可读。自宋以来,纷如聚讼,若《黄氏日钞》、(以《梁惠王篇》伐燕,为易王初立齐取十城;《公孙丑篇》伐燕,为湣王乘子之之乱。不知燕文公卒于梁惠王后二年,乃齐威王之二十五年,则取燕十城者,是威王非宣王也。)《资治通鉴》(移宣王之年以就《孟子》),或节外生枝,或断鹤续凫,岂知真古文《纪年》确乎伐燕者,是宣非湣也。此《纪年存真》之所以不可不辑也。请为读《孟子》者正告曰:伐燕之役在周赧王元年,燕王哙七年,齐宣王六年。’

  [一0八]《汲冢纪年》曰:齐人禽子之而醢其身也。《史记·燕世家》集解

  案:《存真》、《辑校》列于今王五年。

  《史记·燕世家》:‘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燕君哙死,齐大胜,燕子之亡。’集解:‘徐广曰:“《年表》云:君哙及太子、相子之皆死。”骃案:《汲冢纪年》曰:“齐人禽子之而醢其身也。”’《史记》所据者为《国策·燕策》,误改‘宣王’为‘湣王’。《国策·齐策》亦记是役,见前条。《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据策文,又改‘齐王’为‘桓公’,以为‘桓公五年’事。或谓‘桓’、‘宣’字相近,司马迁既以伐燕之役为湣王事,乃以意移于桓公,当时所据本或有宣王五年之说,又移以为桓公之五年,疑是。

  金文有《陈璋壶》,铭为:‘隹主五年,奠□陈○再立事岁,孟冬戊辰,大臧□孔陈璋内(入)伐匽(燕)亳邦之只(获)。’(见陈梦家《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铜器集录》A746)所记为齐伐燕之役,陈璋入燕都,获此战利品。器为燕物,刻□乃齐人所加。陈梦家以‘隹主五年’为宣王之五年,所记即是役(同上书)。唐兰先生则以为齐湣王五年事(见《战国纵横家书》页一四一)。疑莫能定。近河北平山发现中山国大墓,所出铜器,铭文亦记是役,如方壶铭中有‘郾(燕)故君子徻(哙),新君子之,不用礼义,不顾逆顺,故邦亡身死’之语,盖中山预于是役,‘择郾吉金,铸为彝壶’,盖以俘获之物改铸为器者。

  [一0九]徐广曰:《纪年》云:立燕公子职。《史记·六国年表》集解

  徐广曰:《纪年》亦云尔。《史记·赵世家》集解

  且《纪年》之书,其说又同。《史记·赵世家》索隐

  案:《史记·赵世家》:‘(赵武灵王)十年,……齐破燕,燕相子之为君,君反为臣。十一年,王召公子职于韩,立以为燕王,使乐池送之。’集解:‘徐广曰:“《纪年》亦云尔。”’索隐:‘《燕系家》无其事,盖是疏也。今此云“使乐池送之”,必是凭旧史为说,且《纪年》之书,其说又同。’《存真》据此作‘【赵召燕公子职于韩,立以为燕王,使乐池送之】’;《辑校》作‘赵立燕公子职’。皆列于今王五年。

  《国策·燕策一》:‘子之三年,燕国大乱,百姓恫怨。将军市被、太子平谋,将攻子之。……太子因数党聚众,将军市被围公宫,攻子之,不克。(将军市被及)百姓乃反攻,太子平、将军市被死已殉国。……二年,燕人立公子平,是为燕昭王。’杨宽先生以‘将军市被及’五字为衍文(《战国史》页一0三),是《史记·燕世家》集解、索隐引《六国年表》云:‘君哙及太子、相子之皆死。’(诗铭案:今本刊去‘太子’二字,误。)是《纪年》、《国策》、《六国年表》皆称太子平已死,其后被立为昭王之公子平,自不得为太子平。《国策》简札讹舛,《史记·燕世家》照录策文,又有窜改,以致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实则市被本太子平之党,攻子之不克,百姓乃反攻太子平及将军市被,二人皆‘死已(以)殉国’。《燕策》称所立者为‘公子平’,称‘公子’而不称‘太子’,其误当在‘平’字,《燕世家》则改‘公子’为‘太子’,益滋混乱。(《战国策》鲍彪、吴师道校注本更据《燕世家》之文改‘公子’为‘太子’,误。)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四0云:‘《燕策》立太子平句,本是立公子职之误,《燕世家》又承其讹也。’是。

  近世出土燕国兵器,有‘郾(燕)王职’□,器多出燕下都,亦曾出于山东之益都、临朐,此‘郾王职’即公子职,亦即燕昭王,兵器之出于山东,当为伐齐时所遗留。

  [一一0]《纪年》曰:……周隐王二年,齐地暴长,长丈余,高一尺。《太平御览》卷八八0咎征部

  案:干宝《搜神记》卷六:‘周隐王二年四月,齐地暴长,长丈余,高一尺五寸。’当本《纪年》。今本《纪年》以隐王为赧王,注云:‘《史记》作赧王,名延,盖赧、隐声相近。’《搜神记》卷六所记,多录自他书,按时间先后为次,见于《纪年》者凡五条,属宣王、惠王、隐王、哀王、烈王。隐王次于惠王之后,哀王之前,当非赧王。东周诸王多异称,《世本》、《史记》、《汉书·古今人表》、《帝王世纪》所记往往不同,此隐王当为惠、哀之间某王之异称,今已不详。以隐王为赧王,盖始于今本《纪年》,所据当亦为《御览》。《御览》此条所引凡二事,第一事为‘梁惠成王七年,地忽长十丈有余,高尺半’,第二事即此。辑今本《纪年》者系第一事于周显王五年,《史记·六国年表》魏惠成王七年当周显王五年,为辑者所据。至第二事,辑者之意以为《御览》既列于惠成王七年之后,则隐王自当为显王以次之周王。显王之次为慎靓王,与隐王不似;慎靓王之次为赧王,赧、隐声近,遂以隐王为赧王。辑者亦非有意作伪,观注自明。案《御览》引《纪年》一条两事者,非有先后之别,如卷九六八所引两事,第一事在晋昭公六年,第二事在周幽王十年,与此条同。昔之治《纪年》者习于今本之说,皆以隐王即赧王,疑非。《存真》、《辑校》列于今王六年。盖据今本《纪年》以隐王即赧王,现从旧说,姑系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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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竹书纪年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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