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类:国学典籍 / 竹书纪年〗〖阅读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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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八年,惠成王以韩师败诸侯师于襄陵。齐侯使楚景舍来求成。公会齐、宋之围。《水经·淮水注》
案:永乐大典本、朱谋□本有‘公会齐、宋之围’六字,全祖望、赵一清校本亦有,戴震校本删,云:‘原本及《竹书》皆无此语。’所谓‘原本’即大典本,则固有此语,所据实仅今本《纪年》。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三0亦删。《存真》、《辑校》改‘公’为‘王’。
《战国策·楚策一》:‘邯郸之难,……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赵。邯郸拔,楚取睢濊之间。’即此景舍。
[七二]《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九年,晋取玄武、濩泽。《水经·沁水注》
案: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五0谓‘玄武’为‘泫氏’之误,‘盖“泫”以脱去水旁而为“玄”,“武”与“氏”又以形近相似而误’。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九改‘玄武’为‘泫氏’。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六亦作‘泫氏’。《集证》、《考订》以‘梁惠王九年,晋取泫氏’(见前),脱去‘十’字,与此为一事。
[七三]《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二十年,齐筑防以为长城。《水经·汶水注》
《竹书纪年》云:梁惠王二十年,齐闵王筑防以为长城。《史记·苏秦列传》正义
案:正义所引‘齐闵王’距此甚远,当误。惠成王二十年当齐威王七年,‘闵’疑为‘威’字之误,或‘闵王’二字衍。
[七四]臣瓒曰:《汲冢古文》谓: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其后有子南固、子南劲。《纪年》: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汉书·武帝纪》注
《汲冢古文》谓: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其后有子南劲。《纪年》: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水经·汝水注》
瓒曰:《汲冢古文》谓: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其后有子南劲。《纪年》: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史记·周本纪》集解
案:《史记·周本纪》集解引文,诸本皆脱‘纪年劲’三字,据日本高山寺藏古写本补(见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页八四)。《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年,盖从今本《纪年》,作‘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后有子南劲朝于魏。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辑校》析为二条,前条作‘子南弥牟’;后条作‘子南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附于‘无年世可系者’。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则分列为三条,一见卷五晋出公六年‘卫子南弥牟’,云:‘考《左传》是年弥牟立悼公,《史记》索隐引《纪年》亦有悼公立四年卒于越之文,或“弥牟”下更有“立悼公”三字,俟考。’一见同卷晋烈公二十年‘卫子南劲朝于魏’。一见卷六魏惠成王二十一年‘王如卫,命子南为侯’。诸书所引前为《汲冢古文》,后为《纪年》,析为二条是,然前条系约举之辞,今姑从《存真》合为一条,同系于惠成王二十年。
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五0云:‘案《大戴礼》有卫将军文子篇,卢辩曰:“文子,卫卿也。《世本》曰︰卫灵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左传》以为弥牟也。”案鲁哀公二十五年《传》称“公孙弥牟”,又有“夺南氏邑”之语,杜注谓南氏,子南之子公孙弥牟也。又弥牟字子之,亦见哀二十五年《传》,杜注云:“子之,公孙弥牟文子也。”又哀二十六年《传》:“卫悼公立,南氏相之。”即弥牟。然则子南其氏,弥牟其名,子之其字,将军文子则其职与谥也。’
《韩非子·说疑》有‘卫子南劲’,与齐田恒、宋子罕、楚白公、燕子之等并列,称为‘皆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亲下以谋上’,当即其人。所谓‘援外以挠内’,与《纪年》所云朝魏、惠成王命之为侯合。田恒、白公、子之皆属由奴隶制转化为封建期间的变革人物,(见郭沫若同志《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奴隶制时代》页八至一0。)子南劲在卫国所为当亦与之相同。
[七五]《竹书纪年》曰:魏殷臣、赵公孙裒伐燕,还,取夏屋,城曲逆。《水经·滱水注》
案:《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年,云:‘未详何年。’《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八系于惠成王二十三年,云:‘此显王二十一年,赵肃侯二年也。……自惠王二十年归赵邯郸,与之修睦,故此年会于阴晋(诗铭案:指惠成王二十三年),与谋伐燕。必燕或侵轶中山,故魏约赵师共伐之也。’语多悬揣,系年亦本今本《纪年》。现姑从《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年。
[七六]《竹书纪年》:壬寅,孙何侵楚,入三户郛。《水经·丹水注》
案:《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年,云:‘未详何年。’《辑校》附于‘无年可系者’。今本作‘(周显王)二十二年壬寅’云云,盖以其年干支为壬寅。洪颐烜《校正竹书纪年》卷下云:‘《丹水注》引此本无年,壬寅是纪日,非纪年也。’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四六云:‘显王元年为癸丑,则是年为甲戌,非壬寅也。……韩怡谓壬寅日也,上无时月,简有脱落,亦非。余案“壬寅”当是“王命”二字之讹,王指惠成王,孙何盖魏将也。’时尚无以干支纪年者,壬寅当指日,如前之‘六年四月甲寅徙邦于大梁’,洪颐烜、韩怡说是。现姑从《存真》列此。
[七七]按《纪年》:粤子无颛薨,后十年,楚伐徐州。《史记·越世家》索隐
案:《存真》、《辑校》列于惠成王二十四年,应为二十五年。
[七八]《竹书纪年》曰:魏章率师及郑师伐楚,取上蔡。《水经·汝水注》
案:《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四年,云:‘此未详何年事。’《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现姑从《存真》列此。《史记·魏世家》:‘(哀王)九年,与秦王会临晋,张仪、魏章皆归于魏。’索隐:‘章为魏将,后又相秦。’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八云:‘魏章魏公族,后仕秦为庶长,击楚于丹阳,卒归于魏而卒,详见《
秦本纪》及《六国年表》。’当即此魏章。
[七九]《竹书纪年》曰:孙何取□阳。《水经·颍水注》
案:《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四年,云:‘此未详何年事。’《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现姑从《存真》列此。
[八0]《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二十五年,绛中地○,西绝于汾。《水经·汾水注》
案:永乐大典本、朱谋□本皆作‘梁武王’,朱笺云:‘当作梁惠成王。’赵一清校本改,戴震校本仍作‘梁武王’。杨守敬《水经注疏》卷六云:‘戴仍作“武王”,当是刊板之误。按梁有惠成王而无武王,今本《竹书》系此于周显王二十三年,适当惠成王二十五年。孔刻戴本作惠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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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竹书纪年 |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2-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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