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类:国学典籍 / 竹书纪年〗〖阅读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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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纪年》曰:翳三十三年,迁于吴。《史记·越世家》索隐
案:《存真》、《辑校》列于魏武侯十七年。
《淮南子·原道》:‘越王翳逃山穴,越人薰而出之,遂不得已。’注:‘翳,越太子也,贤不欲为王,逃于山穴之中,越人以火熏出而立之,故曰遂不得已。’《论衡·命禄》、《抱朴子·逸民》略同。此又见《庄子·让王》、《吕氏春秋·贵生》,并作‘王子搜’。《贵生》:‘越人三世杀其君,王子搜患之,逃乎丹穴。’毕沅云:‘案《竹书纪年》,翳之前,唯有不寿见杀;次朱句立,即翳之父也。翳为子所弑,越人杀其子,立无余,又见弑,立无颛。是无颛之前,方可云三世杀其君,王子搜似非翳也。’案《史记·越世家》索隐据乐资说,以搜为翳子无颛。此种传说,或为翳,或为搜,本无一定,不可执此以疑彼。
[一二]《十道志》曰:……《竹书纪年》作鲂子。 《太平御览》卷一六一郡部
《竹书纪年》作鲂子。《太平寰宇记》卷六0赵州高邑县
案:《御览》引《十道志》:‘高邑县,赵房子之邑。《竹书纪年》作鲂子。汉以为鄗县(鄗音犬各反),后汉复改为高邑。’《新唐书·艺文志》着录有‘梁载言《十道志》十六卷’,当即此书。本条《存真》、《辑校》、《订补》失辑。《寰宇记》:‘《史记》云:“赵敬肃侯救燕,燕与中山公战于房。惠文王四年,城之。”是也。《竹书纪年》作鲂子。’《订补》所引《路史·国名纪》己,见本书附录。《存真》列于魏武侯二十年,作‘赵与中山公战于访子’。《辑校》作‘鲂子’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现从《存真》系此。
《订补》云:‘案《赵世家》:“赵敬侯九年,齐伐燕,赵救燕。十年,与中山战于房子。”是救燕与战房子为二事,《寰宇记》引《史记》疑误。敬侯十年当周安王二十五年,《纪年》当魏武侯之二十年,朱氏系年即据之。’
[一三](《纪年》曰):(于粤子翳)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诸咎弑其君翳;十月,粤杀诸咎粤滑,吴人立孚错枝为君。《史记·越世家》索隐
案:《订补》所引《路史·后记》卷一三注,见本书附录。《存真》、《辑校》列于魏武侯二十年。
《订补》云:‘“粤滑吴”三字应属下读,滑吴当是地名。’非是。金文有《越王钟》、《越王予》,称‘戉(越)王者(诸)召于○’(见《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补录页一至二),复有剑二(见容庚《鸟书考》)。一九五九年,淮南市八公山区蔡家岗更镫二戈。郭沫若同志以‘诸咎粤滑盖即此者召于○’(同上书页一),是。此以翳迁于吴,故谓之‘吴人’。
[一四]《纪年》云:……明年,大夫寺区定粤乱,立初无余之。《史记·越世家》索隐
案:《存真》作‘初无余之’,《辑校》作‘无余之’。宋耿秉本、黄善夫本、元彭寅翁本皆有‘初’字(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一页一五)。《订补》所引《路史·后纪》卷一三注,见本书附录。《存真》、《辑校》列于魏武侯二十一年。
‘初无余之’,《史记·越世家》作‘之侯’,索隐引乐资云‘王之侯即初无余之’,当出《春秋后传》,所云‘初无余之’,即本《纪年》。
[一五]按《纪年》魏武侯二十一年,韩灭郑,哀侯入于郑。《史记·韩世家》索隐
案:《存真》列于魏武侯二十二年。《订补》云:‘案《韩世家》索隐明载为武侯二十一年,《史记》各本皆同。朱氏偶失察,其《周年表》亦同误。’宋黄善夫本、元彭寅翁本皆作‘二十二年’(见《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五页九),与《存真》合,此所谓‘各本皆同’,疑不尽然。但‘二十二年’当误,从下文又云‘二十二年’可知,见后。
[一六]《纪年》云:晋桓公邑哀侯于郑。韩山坚贼其君哀侯,而立韩若山。《史记·韩世家》索隐
按《纪年》:(魏武侯)二十二年,晋桓公邑哀侯于郑。《史记·韩世家》索隐
按《纪年》:……韩哀侯、赵敬侯并以(晋)桓公十五年卒。《史记·晋世家》索隐
案:《存真》列于魏武侯二十三年。《订补》云:‘索隐明作“二十二年”,朱氏或据讹本《史记》,王氏偶未察,从之而误。’《存真》所据《史记》与上举黄善夫本、彭寅翁本同,前后皆作‘二十二年’,其中必有一误,朱氏因改后‘二十二年’为‘二十三年’。石印《遗书》本《辑校》作‘二十二年’,不误。案晋桓公立于魏武侯七年,则桓公十五年当武侯二十二年,是年韩哀侯卒,韩若山立,《存真》误改。
《史记·韩世家》:‘韩严弑其君哀侯,而子懿侯立。’索隐:‘若山即懿侯也,则韩严为韩山坚也。’严古当作岩,故字为山坚。懿侯,《史记·六国年表》作‘庄侯’,《纪年》又作‘韩共侯’(见后)。懿侯以哀侯被杀而立,应在当年改元,晋桓公十五年当韩懿侯元年。
《史记》《六国年表》及《赵世家》皆谓赵敬侯在位十二年,卒于周烈王元年,相当于晋桓公十四年。据《纪年》,卒于桓公十五年,在位则应为十三年。《存真》列‘赵敬侯卒’于魏武侯二十三年,云:‘《纪年》桓公十五年,韩哀侯卒,赵敬侯卒。今推校是桓公十六年。’以误改《史记》索隐‘二十二年’为‘二十三年’,此亦误推后一年。《辑校》系于二十二年,是。
[一七]《纪年》:……后十年,齐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为公。《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
案:《存真》云:‘索隐曰:“在田侯剡立后十年。”又云:“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又引《春秋后传》曰:“田午弑田侯及孺子喜而兼齐,是为桓侯。”是所弑者即侯剡也。’列于魏武侯二十二年。《辑校》列于二十一年,云:‘《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纪年》:齐康公五年,田侯午生。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后十年,齐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为公。”又据索隐引《纪年》齐宣公薨与公孙会之叛同年,而据《水经·瓠子水注》引,则公孙会之叛在晋烈公十一年。宣公于是年卒,则康公元年当为晋烈公十二年,二十二年当为魏武侯十八年。此事又后十年,当为梁惠成王二年。然索隐又引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后威王始见。(又案《魏世家》索隐引‘齐幽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幽公或桓公之讹。)则桓公(即田午)十八年当惠成王十三年,其自立当在是年矣。年代参错,未知孰是。’《辑校》以晋烈公十二年当齐康公元年,本无误,然误从今本《纪年》以晋敬公在位为二十二年(实仅十八年)之故,下推相差四年,遂误以齐康公二十二年当魏武侯十八年,因谓此后十年为梁惠王二年,实则此年应为魏武侯二十二年,与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语合。《订补》云:‘王氏既据索隐所引梁惠成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推算桓公立年,则当在魏武侯二十二年,与朱氏相同,不应在二十一年。’是。又以晋年误推、计算参错之故,遂疑《纪年》年代不合,误。
[一八]按《纪年》作桓侯璧兵。《史记·宋世家》索隐
案:《史记·宋世家》:‘休公田二十三年卒,子辟公辟兵立。’索隐:‘按《纪年》作桓侯璧兵。’《存真》列于魏武侯二十四年,作‘【宋桓侯璧兵立】’。《辑校》作‘宋桓侯璧兵’,附于‘无年世可系者’。又洪颐烜《校正竹书纪年》卷下补此条于周烈王三年,郝懿行《竹书纪年校正》卷一三补于周烈王五年,林春溥《竹书纪年补证》卷四亦补于周烈王三年,或更谓桓侯元年当周安王二十二年。宋国国君年次,《纪年》多阙,《宋世家》与《六国年表》亦多歧异。《六国年表》宋辟公元年当周烈王四年,即位当在前一年,洪氏、林氏本此。烈王三年于《纪年》当魏武侯二十三年,现姑列于此。
《宋世家》索隐云:‘《庄子》云:“桓侯行,未出城门,其前驱呼辟,蒙人止之,后为狂也。司马彪云:“呼辟,使人避道,蒙人以桓侯名辟,而前驱呼辟,故为狂也。”’《太平御览》卷七三九引《庄子》略同。此不见今本,为《庄子》佚文。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七云:‘“辟”、“璧”古今字,犹“圭”与“圭”耳。’洪颐烜《读书丛录》卷二云:‘辟公既名辟兵,不得谥为辟公,当从《纪年》作桓公,“辟”字即涉其名而讹。’《史记》误,《纪年》为是。
[一九]按《纪年》云:魏武侯以桓公十九年卒。《史记·晋世家》索隐
按《纪年》:武侯二十六年卒。《史记·魏世家》索隐
案:《存真》、《辑校》作‘二十六年,武侯卒’。
[二0]《纪年》作(燕)简公四十五年卒。《史记·燕世家》索隐
案:燕简公元年当晋烈公二年,四十五年当魏武侯二十六年,《存真》、《辑校》列于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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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竹书纪年 |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2-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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