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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书纪年》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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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国学典籍 / 竹书纪年〗〖阅读选项
  [六一]《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六年,邯郸伐卫,取漆富丘,城之。《水经·济水注》

  [六二]《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六年,齐师及燕战于泃水,齐师遁。《水经·鲍丘水注》

  [六三]《纪年》曰:惠成王十六年,邯郸四曀,室坏多死。《开元占经》卷一0一

  案:《存真》作‘邯郸四曀,室多坏,民多死’。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五、洪颐烜《校正竹书纪年》卷下、郝懿行《竹书纪年校正·通考》、林春溥《竹书纪年补证》卷四、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六引同。《辑校》作‘邯郸四曀,室坏多死’,云:‘《开元占经》一百一引作“周显王十四年”。’与今所据恒德堂本作‘惠成王十六年’者异。郝懿行《通考》、《存真·补遗》亦引作‘显王十四年’,《集证》、《补证》则仍引作‘惠成王十六年’,是《占经》或有两本,一本将魏纪年换算为周年,与前惠成王元年‘昼晦’条同。

  [六四]《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七年,宋景○、卫公孙仓会齐师,围我襄陵。《水经·淮水注》

  案:《战国策·齐策一》:‘邯郸之难,赵求救于齐。田侯召大臣而谋曰:“救赵孰与勿救?”邹子曰:“不如勿救。”段干纶曰:“弗救,则我不利。”田侯曰:“何哉?”“夫魏氏兼邯郸,其于齐何利哉!”田侯曰:“善。”乃起兵,曰:“军于邯郸之郊。”段干纶曰:“臣之求利且不利者,非此也。夫救邯郸,军于其郊,是赵不拔而魏全也。故不如南攻襄陵以弊魏,邯郸拔而承魏之弊,是赵破而魏弱也。”田侯曰:“善。”乃起兵南攻襄陵。七月,邯郸拔,齐因乘魏之弊,大破之桂陵。’

  《存真》列此条于桂陵之战后,《辑校》移于战前,《订补》从《存真》。据《战国策》,襄陵之围应在桂陵战前,《辑校》是。

  [六五]《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七年,齐田期伐我东鄙,战于桂阳,我师败逋。《水经·济水注》

  《纪年》谓之徐州子期。《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

  王劭按《纪年》云:梁惠王十七年,齐田忌败梁于桂陵。《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索隐

  案: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七云:‘田期即田忌。《史记·孙子列传》索隐谓王劭按《纪年》“梁惠王十七年,齐田忌败梁桂陵”。《田齐世家》索隐于“田臣思”下注云:“《战国策》作田期思,《纪年》谓之徐州子期,盖即田忌也。”王氏、司马氏皆谓田期即田忌,是相传之旧说如此。盖名忌字期,邑于徐州,故云然也。’《义证》又谓《水经注》所说桂阳即桂陵,非是,以桂阳为桂与阳二地,王劭乃误据《水经注》之说,改桂阳为桂陵。陈梦家《六国纪年表考证》从其说(《燕京学报》第三七期页一六六)。案《水经注》云‘又有桂城’,其下即引《纪年》‘战于桂阳’为证,是桂城即桂阳;又在引《纪年》之后云‘亦曰桂陵’,是桂阳亦即桂陵。据《水经注》之文‘亦曰桂陵’一句,似指所引《纪年》而说,即一本‘桂阳’作‘桂陵’,郦道元兼见两本,故有此语,而王劭所见,则仅为作‘桂陵’之本。此当为和峤、荀勖本与束皙本之异,作‘桂陵’者疑非王劭所误改。

  《史记·孙子列传》:‘其后,魏伐赵。赵急,请救于齐。齐威王欲将孙膑,膑辞谢曰:“刑余之人,不可。”于是乃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辎车中,坐为计谋。田忌欲引兵之赵,孙子曰:“夫解杂乱纷纠者不控卷,救□者不搏□,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老弱罢于内。君不若引兵疾走大梁,据其街路,冲其方虚,彼必释赵而自救。是我一举解赵之围,而收弊于魏也。”田忌从之。魏果去邯郸,与齐战于桂陵,大破梁军。’一九七二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所出《孙膑兵法》竹简,《擒庞涓》一篇记桂陵之战,称田忌为‘忌子’;《陈忌问垒》一篇称‘陈忌’,陈、田古通。

  [六六]《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七年,东周与郑高都、利。《水经·伊水注》

  [六七]王劭按《纪年》云:宋剔城肝废其君璧而自立也。《史记·宋世家》索隐

  案:《存真》列于惠成王十七年,云:‘洪氏本在烈王六年,惠成王元年。然惠王十四年,宋桓侯朝梁,则洪氏误也。今移于此,俟考。’洪颐烜《校正竹书纪年》卷下系于烈王六年,云:‘此条本脱,从《史记·宋世家》索隐引补,“璧”下疑脱“兵”字。’《存真》所谓洪氏本即此。郝懿行《竹书纪年校正》卷一三补于烈王七年,与洪氏同误。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六系于惠成王十五年。《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今姑从《存真》。

  《史记·宋世家》:‘辟公三年 卒,子剔成立。’以剔城为桓公之子,父子继位,其间 无废夺事,与《纪年》、《韩非》等书大异。《韩非子 ·二柄》:‘田常徒用德而简公弑,子罕徒用刑而宋君 □。’又《内储说下》:‘戴欢为宋太宰,皇喜重于君 ,二人争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杀宋君而夺其政。’《外 储说右下》:‘子罕为出彘,田恒为圃池,故宋君、简公弑。’韩非所云‘子罕’、‘皇喜’即剔城肝,子罕 为戴氏,戴氏夺宋犹田氏之代齐。苏时学云:‘戴氏篡 宋之说,杂见于《韩诗》、《淮南》、《说苑》诸书, 而莫始于《韩非子》。《韩非子》曰:“戴氏夺子氏于宋”,又曰:“司城子罕取宋”,又曰:“戴欢为宋太 宰,皇喜重于君,二人者争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杀宋君 而夺之政。”韩非于此事固屡言之,而必与齐之田氏并 言,明田氏与戴氏皆篡之臣也。而《吕氏春秋》于宋偃之亡,亦曰“此戴氏之所以绝也”,不言子氏而独言戴 氏,则战国之宋为戴氏之宋,而非前日子氏之宋固甚明 。然韩非既言戴氏,又曰皇喜、曰子罕者何也?则戴其 氏,而喜其名,子罕乃其字也。凡名喜者多字子罕,若郑之公孙喜字子罕是也。……或曰:戴氏之篡宋固然矣 ,然则其篡宋当以何时欤?按《纪年》云:“宋易城肝 废其君璧而自立。”璧者宋桓侯,而易城肝殆即司城子 罕欤?’(见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二页一一四至一一五)苏说是。‘司城’、‘剔成’一声之转,‘罕’ 与‘肝’同声通假。‘司城子罕’、‘ 皇喜’即剔城肝。

  [六八]《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七年,郑厘侯来朝中阳。《水经·渠水注》

  案:《国策·韩策三》:‘昭厘侯,一世之明君也;申不害,一世之贤士也;韩与魏,敌侔之国也。申不害与昭厘侯,执圭而见梁君。……’即此事。

  [六九]《纪年》曰:惠成王十七年,有一鹤三翔于 郢市。唐 写本《修文殿御览》残卷

  [七0]《纪年》:‘姬’亦作‘□’。《史记·韩世家》索隐

  案:《史记·韩世家》:‘(昭侯)十年,韩姬弑其君悼公。’索隐:‘《纪年》“姬”亦作“□”,并音羊之反。姬是韩大夫,而王劭亦云:不知悼公何君也。’宋耿秉本、黄善夫本、元彭寅翁本、清殿本,皆无《纪年》二字(《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五页一0),惟汲古阁单刻本索隐有之,晚清金陵书局本、日本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据补。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五0补遗下列有‘韩姬弑其君悼公’。洪颐烜《校正竹书纪年》卷下、郝懿行《竹书纪年校正》卷一四、林春溥《竹书纪年补证》卷四并补于周显王二十年,所据为《史记·六国年表》。《存真》列于惠成王十七年,作‘十七年,韩姬弑其君悼公’。诸家皆照录《韩世家》文,《集证》、《存真》作‘姬’,洪、郝、林三家改‘姬’为‘□’。《辑校》删,《订补》补为‘韩□【弑其君悼公】’。列于十八年。按韩昭侯十年,当魏惠成王十七年。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九云‘余谓韩姬乃别一韩大夫,非韩□也,悼公非韩君也。考三晋迁晋静公于屯留后之十二年,郑取屯留,静公迁为家人。又历十一年,为昭侯十年。疑悼公即静公,至是被弑也。各国之君有二谥者甚多,静公在位二年而迁,故又谥悼。’《集证》更以‘韩姬即是昭侯,韩为姬姓,故云韩姬’。案《晋世家》索隐引《纪年》‘韩共侯、赵成侯迁晋桓公于屯留’,谓‘已后更无晋事’,是司马贞所见《纪年》自此以后不记晋事,此处悼公自不得为晋静公。王劭见闻极博,已不知悼公为何君,当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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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竹书纪年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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