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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黄帝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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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周宣王之牧正有役人梁鸯者[1],能养野禽兽,委食于园庭之内[2],虽虎狼鵰鹗之类[3],无不柔驯者,雄雌在前,孳尾成群[4];异类杂居,不相搏噬也[5]。王虑其术终于其身,令毛丘园传之[6]。梁鸯曰:“鸯,贱役也,何术以告尔?惧王之谓隐于尔也,且一言我养虎之法。风顺之则喜,逆之则怒,此有血气者之性也。然喜怒岂妄发哉?皆逆之所犯也。夫食虎者,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7];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碎之之怒也[8]。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故其杀之[9],逆也。然则吾岂敢逆之使怒哉?亦不顺之使喜也。夫喜之复也必怒,怒之复也常喜,皆不中也。今吾心无逆顺者也,则鸟兽之视吾,犹其侪也[10]。故游吾园者,不思高林旷泽;寝吾庭者,不愿深山幽谷,理使然也。

  【注释】

  [1].周宣王─(?—前782年)西周国王。厉王子。公元前828—前782年在位。牧正——负责饲养禽兽的官吏。

  [2].食——音s(寺),通“饲”。

  [3].鹗——音è(厄),鸟名,亦称“鱼鹰”。

  [4].孳尾——孳,繁殖。尾,交接。

  [5].噬——咬。

  [6].毛丘园——《释文》云:“毛丘园,姓毛,名丘园也。”

  [7].为其杀之之怒——张湛注:“恐因杀以致怒。”

  [8].为其碎之之怒——张湛注:“恐因其用力致怒。”

  [9].故其杀之——王重民:“《庄子·人间世》‘杀之’作‘杀者’,当从之。‘故’犹‘则’也,说见《经传释词》。”王叔岷:“疑此文本作‘故其杀之者,逆也’。今本此文捝(脱)‘者’字,《庄子》捝‘之’字。”

  [10].侪——音chái(柴),类。

  【译文】

  周宣王时负责饲养禽兽的官吏手下有个仆役梁鸯,能够饲养野禽野兽,在园庭中喂养它们,即使是猛虎饿狼、大雕鱼鹰之类,没有不被训养得柔顺的。雌雄禽兽交配繁殖,生育的禽兽成群结队;不同类的禽兽混杂居住在一起,也不互相打架伤害。周宣王担心他的技术没有传人,便命令毛丘园向他学习。梁鸯对毛丘园说:“我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役,有什么技术告诉你?但怕大王说我对你隐瞒,姑且和你谈谈畜养老虎的方法。大概顺着它就高兴,逆着它就发怒,这是有血气的动物的本性。但高兴与愤怒难道是随便发泄的吗?都是违背它的习俗才触犯起来的。喂养老虎,不能用活的动物喂它,怕它因杀死活物时要发怒;不能用整个动物喂它,怕它因撕碎动物时要发怒。要知道它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饱了,摸透它为什么会发怒。虎与人不是一类,虎讨好喂养它的人,是因为喂养的人顺着它的缘故;那么它伤害人,就是因为逆着它的缘故了。我哪里敢逆着它使它发怒呢?当然也不顺着它使它高兴。高兴以后必然是愤怒,愤怒以后常常是高兴,都不是适中的态度。现在我的心是既不违逆也不顺从,那么鸟兽对待我,就像对待它们的同类一样了。所以在我的园中游玩的禽兽,不思念高大的树林和空旷的水泽;在我的庭中睡觉的禽兽,不向往深山和幽谷,这是由事物的规律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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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列子  更新日期:20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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